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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引进人才工作规定



为使我院引进人才工作的各个环节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流程。

一、制定引进人才计划

1.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学院实际,研究讨论各学科各专业师资队伍现状,分析各系各学科组提出的初步用人计划,提出引进人才年度计划;

2.院办按照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的结果,将学院引进人才年度计划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要求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接收应聘材料和初审

1.院办设专人负责接收应聘信息和应聘材料,按应聘者所学专业分好类,通过办公邮箱或其他方式送分管人事的领导;

2.分管人事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初选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初步筛选,再将有可能引进的人选材料发相关系主任,由系主任组织相关学科组等人员阅看,核准相关信息,提出初步意向性意见,并反馈给分管人事的领导。

三、确定试讲者名单

1.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系提出的初步意向性意见,研究讨论可进一步考虑的应聘人选的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并确定试讲者名单;

2.院办会同相关系、学科组负责与试讲者联系,确定试讲的时间、地点、题目及相关事项,通知参加听试讲的人员,组织学生,并做好试讲的其它相关工作。试讲内容纳入学院相关学术讲座。

四、组织面谈与试讲

1.应聘者来学院后,院有关领导应与应聘者本人见面谈话,组织相关人员与应聘者进行面谈;

2.参加听试讲人员:院相关领导、相关系主任、相关学科组的老师及根据需要邀请的其他专家学者和其他人员;

3.试讲前,系主任应指定专人对试讲情况进行记录;

4.试讲结束后,系主任应及时组织听试讲的人员讨论应聘者试讲情况,并填写《试讲汇报表》交院办;

五、确定人选并上报

1.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人选的试讲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引进;

2.对确定引进的人选,由院办起草引进请示,汇总相关材料,交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人事的院领导审定后上报;

3.对所有未入选的应聘者,由院办负责及时联系本人,表示感谢。

六、跟进与报到接待

1.对学校批准引进的人才,由院办指定专人进一步跟进,并将具体来校报到的准确信息及时与各有关方面沟通。

2.院办具体负责接待的各个环节的安排和实施,务求做到尊重、热情、周到、有序,让应聘者充分感受到我院和谐、美好、清新、向上的美好环境和积极氛围。

七、附则

1、本规定经2013年11月11日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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