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院“精品课程”建设步伐,保证“精品课程”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学院课程体系建设的规模和水平,带动各学科的整体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程序与资助标准
1.“精品课程”建设小组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基本达到了申报条件的,由小组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表》,送给系主任审核。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各系提交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上报学校评审。
3.上报学校后,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的,学院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经费资助;如未评上,则在该课程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期间,学院给予3,000元的经费资助,在下期继续申报并获得成功之后,学院再给予2,000元的经费资助。
二、经费使用范围和要求
主要用于教材、多媒体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建设等。
资助经费的使用应从“精品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节约、高效、合理的原则。支取和报销应分类详细注明项目、用途和数额,并按财务制度要求及时核销。
三、本办法经2009年4月2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4月21日起施行。
四、本办法由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