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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财务预算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学院经费的利用效率,促使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

1.量入为出。学院每年初对学校的下拨经费和可能的其它收入进行认真的计算,根据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对各项经费的使用做出预测,确保不出现财政赤字等情况;

2.合理规划。认真研究各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对各项经费的使用额度进行统筹安排,确保经费的收支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3.区分主次。通过科学管理,确保教学、科研的合理投入,努力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通过支持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培养和前期成果的培植,争取有更多的项目和奖项。

二、财务预算的内容与程序

1.学院所有的经费都纳入财务预算范围;

2.预算表应对各项经费按基本用途进行分类,坚持总量控制和细项设置适度弹性的原则。

3.财务预算编制过程:每年1月份各系(办)提出各自的用款初步计划,3月份学院根据上级的拨款情况,由财务“一支笔”组织办公室主任和财务兼职人员做出初步预算表,经院长审核后提交院务会议讨论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上报学校并在学院院务、党务公开栏中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财务预算工作的领导

学院财务预算工作遵循“院长领导、集体决策、财务‘一支笔’执行”的原则;学院党委书记和教代会组长、工会主席对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进行监督。

四、本办法经2008年6月16日院务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月起施行(2010年11月略作修订)。

五、本办法由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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