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广外校〔2015〕20号)要求结结大学学的评选条件及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善于教书育人。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
3.我院各专业专任教师。
二、导师的聘任
1.每个班级配备一至两位导师,原则上任期四年。
2.每学年末,各专业根据下学年新生入学人数配备导师,导师和学生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导师的职责
1.了解、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引导教育学生,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熟悉学籍管理条例和本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在新生入学两周内,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内容、方向、发展趋势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机;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教给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3.协同辅导员帮助学生尽快地适应大学生活,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对高年级同学进行专业特长的训练和专业研究的指导,指导学生合理选课,避免选课的盲目性。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进行科学研究,有意识地培养学生自主、自律意识和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顺利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任务。
5.指导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学会正确地选择职业,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做好就业准备。
6.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与沟通的有效渠道,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学生座谈会(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各一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并作书面记录或小结;每月至少与两名学生交谈,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指导。
7.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四、导师的管理和考核
(一)评选条件
(1)整个学年度正式聘任的本科生导师;
(2)工作积极热情,较好地完成了学校和学院的导师工作要求;
(3)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指导学生效果明显,受到学生欢迎。
(二)评选程序与考核方法
程序:
(1)本科生导师按时提交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表(一学期一份,共两份)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各系主任处;
(2)教务办联合系主任和辅办进行评分并汇总评分结果;
(3)结果提交给学院本科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
(4)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给学校。
考核办法(百分制):
(1)学生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评价占60%;
(2)导师工作评估占40%(由系主任结合本科生指导记录表和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等综合评定)。
关于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评选:
(1)每系年度考核最高分者可作为本年度候选人参评;
(2)原则上前两年获评者本年度不再作为候选人参评。
(三)考核结果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的一个参考依据(在年终考核结果相同的条件下导师优先评优);学生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等级、存在问题确实较多的导师,将及时更换并责令其改进工作。
五、本实施办法于2020年7月修订,经2020年7月20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6月起施行。
六、本实施办法由东南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