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广外就业中心〔2007〕15号
关于2008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资料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正式开始,根据省中心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毕业生就业有关资料征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订对象:
所有将于2008年6月毕业的除港澳台、外国籍生源以外的国家任务全日制学生。
二、必须征订资料(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业登记表、暂缓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工本费是经省物价局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定价为6元/份;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条形码)》等是根据毕业生的需要印制的就业辅助资料,是毕业生求职就业过程中所需的规范表格。上述资料定价为8元/套。
以上两项资料为每位毕业生顺利毕业、求职就业、到工作单位报到及个人档案材料归档必须具备的,所以每位毕业生都必须征订。
三、征订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各项目征订情况上报到就业中心,本科生负责老师:赵炳琰(北校区),许俊浩(南校区)处;研究生负责老师:罗星。
征订资料、收缴费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请各位老师务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通知精神的传达、解释工作,避免在毕业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徐昶斌联系。
备注:于2008年毕业的双学位(4+1)专业毕业生不需要再交《报到证》(6元)这一款项的费用,因为此项费用该部分学生已于2006年上交过。
附件:
省中心有关文件通知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7年9月18日
主题词:毕业生 就业 资料征订 通知